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产学研融合推进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院(所、中心)推荐申报、科研管理部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拟认定忻州市忻府区奇玉食品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为“山西农业大学协同创新基地”。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1日至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科研管理部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红玉 0354—6288262;李云霞 0351—7073254
电子邮箱:sxndkybptk1@126.com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第九批协同创新基地拟认定名单
科研管理部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