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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

同学们,你们好:

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约而至,为了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使同学们在良好的考试秩序中考出佳绩,特作如下提示:

一、请考生必须要认真阅读《山西省二○一六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现场确认时已发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了解考试的有关要求。

二、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下载并正反两面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说明和考试须知,《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请考生自行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主页查询自己的考场信息,考场信息不再张贴公布。

四、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

五、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入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入场时间为考前30分钟,由于入场时要进行二代身份证和指纹验证,考生务必要提前到达考场。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15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六、请考生携带黑色签字笔及铅笔、橡皮、裁纸刀、绘图工具等必备文具,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七、请参加设计类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注意,设计类科目考试在原考场进行,今年我校不再单独做该科目考试的考场调整。

八、考场统一配备计时钟表(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参考,具体时间以打铃为准),考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用具。

九、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必须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与本场考试科目、数量是否相符,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粘贴在试卷上的“试卷条形码”是否有漏贴、不完整、破损等情况。

十、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西医综合(科目代码306)、中医综合(科目代码307)共6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考生作答试卷依靠试卷上的“试卷条形码”区分。考生检查无误后,务必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涂)个人信息,并将试卷上粘贴的“试卷条形码”取下,粘贴在答题卡(客观题页)“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非客观题页答题卡不需要粘贴条形码)。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必须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并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在答题卡(纸)作答,因在规定以外区域答题或者笔的颜色不同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十二、每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属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生应将试卷和答题卡以及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属于自命题科目,考生应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名,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三、国家强化诚信档案制度。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国家对考生的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可以视情节轻重,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舞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其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在司法解释中确定了以上行为对应的三项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代替考试罪。请广大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承诺,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的蛊惑,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也不要心存侥幸,因小失大。考试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违规记录将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不仅影响录取还将影响考生的一生。

十四、考试期间我校将在考区及时张贴有关考试违纪作弊的曝光告示并在校园广播进行公告。

十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设有纪检监察组,负责接受考试期间的举报,举报电话为6288213(纪检委)、6289110(保卫处)、6286896(招生办),举报信箱设在五号教学楼值班室外面的墙上。

预祝各位考生诚信应考,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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