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山西农业大学“学术交流繁荣工程”项目支持计划已下达,现组织开展任务书签订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学术交流繁荣工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根据项目进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编号、负责人、承担单位与立项文件(附件1)一致;
2.项目起止年限为:2026年1月——2026年12月。
3.按照财务部要求,项目统一在太谷校区报销,结余资金年底收回。
4.项目任务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于6月26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科研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sxndxsjl@126.com。
联系人:王慧贤 李琦
电 话:0351-7073255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太谷校区104室、龙城校区602室
科研管理部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