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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校收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协助扩充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函》。为充分发挥我校专家在高校科研活动中的智力支撑作用,深化学术交流。现面向全校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公正诚信,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与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不良社会信用及违纪违法记录;

2. 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与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科研发展动态、产业需求及政策法规;

3. 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含)周岁;

4. 愿意遵守专家库管理相关规定,胜任专家岗位职责。

(二)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1.曾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以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级科技奖励。

二、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和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审核材料后,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附件《协助扩充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专家库入库专家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后PDF版)及支撑材料PDF版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邮箱sxndkybzhb@126.com。

2.报送材料以学院、科研院所以及中心为单位,文件夹以“单位+协助扩充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专家库入库专家”命名,文件夹内容包括《协助扩充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专家库入库专家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后PDF版)及支撑材料PDF版,每位专家的支撑材料以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代表性科研成果材料(项目、论文、奖励、专利等)的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以“专家姓名+一级学科名称+支撑材料”命名。

联系人:刘永花0354-6288228;程慧 0351-7073025


科研管理部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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