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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遴选推荐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标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1.正式发布实施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要符合国家对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未被列入拟废止计划的标准。

2.围绕提升特优农业发展水平,推动有机旱作、产业集群发展或园区建设等,培育农业品牌、打造“有机旱作·晋品”、推进“三品一标”等,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农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

3.围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在重点问题品种专项治理;禁限(停)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韭菜、豇豆、芹菜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治理;推动水果中膨大剂合理规范使用等方面所需的标准。

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适应我省发展需要,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强推广价值,由行业部门或科研单位协同推进;地方标准研制单位有较强的推广实力、技术团队和积极性。

5.符合山西农业农村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取得较明显的综合效益,推广周期为2年。主推单位宣贯培训力度强,对实施效果能持续跟进及评估检查。

二、有关要求

1.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各单位根据掌握的标准信息,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发展需要推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推数量不限。

2.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地方标准目录,我校每个单位推荐标准数量不超过30项;有关社会团体、协会每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3.2025年度制修订后新发布的标准,原则上由第一起草单位申报全部纳入2026年度主推标准范围。

4.省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上述标准进行审核、评审,确定2026年主推标准。主推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在标准补助、标准立项中首先考虑。主推效果好的标准,纳入202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内容。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按照推荐数量要求,认真填写《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荐汇总表》《2026年度山西省农业农村领域主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推荐汇总表》(附件1、2),于12月22日17:00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请各标准起草组按照附件3的格式要求撰写推荐材料,每项标准需附标准文本、应用效果、宣贯培训等印证材料。于12月22日17:00前将PDF版推荐材料及印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要求以标准名称命名)。

3.每年12月1日前,牵头推广单位将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标准实施推广情况、宣贯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记录)、实施效果评估、存在问题、修订建议等,逾期未报送相关情况的,取消参与主推标准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春梅 赵武娟

联系电话:0351-7073254

电子邮箱:sxndcgk@163.com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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