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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校各单位:

现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名额总计100项左右,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等奖。为保障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各等级的奖项有空缺。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奖)的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将由省教育厅山西大学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部奖)。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2025年11月4日前,各单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报奖数量”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sxausk@126.com。电子版提交材料如下:

1.PDF格式的《申报评审表》,以“姓名+申报评审表”命名;

2.PDF格式的申报成果,以“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3.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学校对通过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未经审核、公示的申报材料,不能提交参加评奖。

(二)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a.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b.申报成果:(1)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5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2)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1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c.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2025年11月4日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龙城校区科研部602室或太谷校区科研部103室。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方式:孟颖超0351-7073255马晶0351-7073254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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