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23年度、2024年度各类课题以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2份,表四项目研究经费决算表需提前联系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2. 结题成果2份,根据不同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2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2)成果为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提供批示复印件2份及研究报告2份,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如相关内容涉密,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
(3)成果为报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2套。
(4)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2套。
(5)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
3. 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同时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正反面打印2份。
4. 结题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每个负责人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立项年度+山西农业大学+负责人姓名,例如:2023山西农业大学大学张三。每个类别课题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负责人结题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命名为单位名称+课题类别例如: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度基础。
5. 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的文件袋内),一个袋子装一个课题,档案袋正面标明:“2025年度结题”、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请用A4白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xausk@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按照“单位+2025年结题”命名。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将结题材料收回并进行汇总,形成以下材料后,9月30日前报送至龙城校区科研部413室或太谷校区科研部103室。
1. 省课题结题汇总表一份,excel格式汇总表与结项材料一同报送至邮箱。
2. 各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对提交的《结题审批书》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签字、盖章齐全后再统一报送。
联系方式:马晶 0351-7073254 孟颖超 0351-7073255
科研管理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