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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申请流程

1.聘请会计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须写清楚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要有明确审计结论;

2.项目负责人进入“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s://kjjh.kj15331.com/)提交《科技报告》,后附盖章版承诺书,请自行下载使用;

3.按系统要求填报结题报告、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审核。

二、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计划任务书(盖章版复印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科技报告及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表、其他印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品种、标准、新产品、应用证明及经济效益证明等);

2.财务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表、财政专项经费和自筹配套经费使用明细账及凭证票据(包括明细账、入库单、出库单、记账凭证、发票、采购合同/协议、涉及劳务费附领取证明);

3.发生调整的项目需在工作报告后附批准的项目变更审批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编制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2.验收材料提供的科技成果印证材料(论文、著作、专利等)应注明“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助信息”及项目编号。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的论文列入。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5年6月1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相关项目验收材料及附件。审核通过后,将下载的验收材料(带水印)胶装一式5份,财务资料胶装1份和审计报告1份报送至科研管理部产学研中心(太谷校区104室、龙城校区602室)。

联系人:杨蛟峰 15935139668


科研管理部

2025年5月9日

太原龙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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