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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专项开展2024级入学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人员范围:

2024级全体新入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通知工作内容:

(一)集中学习:各教学院部组织2024级全体新生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认真学习。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2024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附件一)、《实验室安全手册》班级学习记录表(附件二)及本人签字确认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拆剪联)交回财务资产部实验室安全科,联系人:赵迎春0354—6288027。

(二)在线学习:2024级全体新生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登录“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的“网上学习”页面,浏览学习系统中的全部PPT、制度、习题等,完成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未完成学习任务者将不能参加在线考试。

1.“在线学习”具体操作见附件三《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使用说明》。

2. 全体新生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在线学习”首次登录。

3. 提醒各位新生注意,任何使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刷课的学习记录后台将自动判断,并对违规学习数据清零,请各位同学诚信学习。

(三)在线考试:各教学院部组织2024级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进行考试(正式考试机会为2次),考试时间为1小时,总分100分,规定时间内得分90分(含)以上为考试合格。

1. 考试合格后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试合格证书,同时获得山西农业大学相应教学院部实验室准入资格。

2. 规定时间内两次正式考试均未达到合格成绩的,继续进行在线学习,直到合格为止。

3. 在线考试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教育防范,居安思危,切实将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抓落实,力求实效。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是新生入学培养实验室安全意识、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的专项教育工作,各教学院部要认真对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理念,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

三是明确责任,履职尽责。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实验室安全教育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须取得准入资格,对于未通过准入考试的学生,不予发放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证,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实验活动。2023级已经通过准入资格的学生请2024年9月30日之前登录“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下载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未通过学生继续跟随2024级新生学习。


财务资产部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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