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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西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2〕44号),现启动本年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创新意识较强,申报项目时未主持在研国家、省(部)、市(厅、局)和校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当年12月31日未满56周岁,且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正处于相关调查处理阶段的现象。

2. 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人(项目组前3名)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校级科研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组应是方向稳定、校院融合、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研究基础较好,创新能力较强。

4.一般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万元;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且评审落选项目直接淘汰,不再降格参评一般项目。

5.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3月—2026年3月。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认真研读《实施办法》并填写申请书,报送所在二级单位。

2.各单位对申报人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和特色,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书》(附件3)封面及汇总表(附件2)中的学科分类请按照一级学科名录(附件4)填写。申请人须在《申请书》的“申请人承诺”页亲笔签名。

2.支撑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在申请书后:(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职称证书复印件;(3)前期研究基础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管理部。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社科研究振兴工程”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4.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7:30。

5.受理地址:太谷校区103室、龙城校区413室

联系人:马晶 电话:0351-7073254

邮 箱:sxndmj@sxau.edu.cn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实施办法

2.山西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山西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振兴工程”项目申报书

4.一级学科名录

科研管理部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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