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2〕第80号)要求,在各院(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我校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了两轮评选。校内外专家经过审阅申报材料、线上听取汇报,对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进行了综合评议并量化打分。根据评议打分情况,拟确定2023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25项。同时,学校将按照202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和条件规定,按照成果排序,从前到后依次推荐申报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25项成果及排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务部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人:赵志红
联系电话:0354-6289338
教务部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