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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自2023年3月21日起可以随时办理2022年综合所得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我校老师办理时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缴申报退补税,办理时间截至6月30日。由于年度汇算清缴属于个人行为,并事关教工的切身利益,请大家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理!

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收入综合所得(指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实际缴纳过程中的情形十分复杂,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这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款。

二、哪些人尤其需要重视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二)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下的纳税人除外)。

三、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指引请点击《今天开始无需预约,可直接在个税APP退税!》阅览。

四、注意事项

工资薪金中,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请分别勾选试算个税。注意:尽量避免修改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可以补录2022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或其它缺失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五、汇算清缴时有疑问怎么办?

拨打学校咨询电话:太谷校区工资收费科王雷老师0354-6288396,13835487832;龙城校区会计核算中心郭毅云老师0351-7073397,13753106209。

望相互转告,及时汇算清缴!

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财务资产部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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