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就2023年开展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及结题形式
2019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交2023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材料(附件1),并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2)科技报告(“山西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完成的报告)、(3)项目验收报告(原件,附件2)、(4)其它附件材料(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项目验收材料一式5份。获取收录证书请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218.26.228.127:8443/stpmmp/,在线提交科技报告。
2、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附件3),认真准备会议PPT。同时提交验收意见(附件4),验收意见要简明、扼要表述清楚项目取得的研究结果和相关成果,一式1份。
3、项目负责人填写《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2023年3月9日前,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向科研管理部自然科学管理科报送上述纸质材料。材料电子版务必以“2023验收+本人+统计表/结题验收材料/验收意见”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邮箱:sxaujck@126.com。
四、注意事项
1、超期项目仍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会面临撤项处理,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2、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3、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牟春堂0354-6288262;董海龙0354-6288383
科研管理部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