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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

全校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21年第8次校党委常委会关于召开校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山西省纪委《关于加强换届监督工作的通知》(晋纪发〔2021〕1号),现就我校严肃换届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及时将换届纪律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基层党委书记或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严肃纪律与日常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敢抓敢管、担当尽责。要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深入学习贯彻本通知各项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带头严守纪律规矩,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参与监督,确保“十个严禁”执行到位。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各种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严执纪问责,整治不正之风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防止贯彻落实山西省委、校党委换届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校纪委。校纪委将聚焦问题,全程跟进,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零容忍”,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要强化全程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进一步畅通“信、访、电、网”举报渠道,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351-7073295

电子邮箱:sxaujjw@126.com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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