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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我校农学专业成为第三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捷报频传,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教高函〔2008〕21号)下发,我校农学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这是我校继取得园艺、动物医学两个国家特色专业点之后,又一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规划和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在有关学校和单位推荐基础上评出的。此次全国共有691个专业点列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通知指出,建设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是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的重要措施。项目承担学校和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特色专业点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建设,切实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执行。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进行检查和验收。
    项目资助经费按照每个建设点20万元的标准拨付,超出资助经费的部分由学校配套解决。项目经费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执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承担学校应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对外公布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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