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结合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到各院部进行调研,根据学校科技创新的需求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制定了我校教职工申报国家专利的激励政策:
1 对取得职务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在职发明人,计算科研工作量;
2 提供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申请代理费;
3对取得职务国家发明专利的在职发明人给予每项人民币5000元奖励;
4山西省专利局和太谷县科委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
5 对于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化程度高的优秀专利技术,推荐申报山西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