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山西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应我校就业办邀请来校为广大毕业生讲解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就业见习优惠政策,并发放了宣传资料。
就业见习是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到12个月,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录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见习期间可获得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出台就业见习政策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的大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帮扶作用。此次政策讲解活动的举办,受到我校毕业生的广泛关注。(就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