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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道德模范】社会公德模范候选人王秀丽事迹材料

王秀丽,女,中共党员,2006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她工作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踏实肯干,在教学、科研、学院工会、学院教工党支部等工作中尽职尽责;日常生活中热心公益,团结助人,诚实守信,主动服务师生,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公德的内涵和要求。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特别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论述,并将其贯彻在实际的教学、科研、服务工作中去。

坚守教书育人初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自成为一名高校教师以来,始终不忘教书育人初心,主动承担《中外教育史》《专题讲座》《名著导读》《非政府组织管理》《中外教育管理史》《公共关系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上下真功夫。每节课都准备非常充分,对内容非常熟悉;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和思考的积极性,将课程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教师培根铸魂的示范作用。在课外,主动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情绪有波动的学生给予及时的指导,主动给家庭遇到突发状况的学生捐款,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除了课堂教学,每年还承担了部分毕业生的论文指导和实习指导工作,从选题、文献搜集、初稿的形成直至最后定稿,都能做到耐心而不放纵,严格而不严苛。所带的学生中,许多都考上了研究生,有的申请到博士学位,作为他们毕业论文和实习的指导老师,感到非常欣慰。这些教学工作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中得到充分认可。

牢记科学研究使命。科学研究是大学的重要职能之一,教师不仅要认真教学,而且要深入研究。除了完成教学工作外,还要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升本专业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主持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山西省研究生教改项目1项,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农谷”专项1项,在《高等农业教育》《教育史研究》《中国农业教育》《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多篇论文。其中,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高等农业教育》上的论文“高校教师评价的困惑、归因及超越”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2015年9月题录,2015年结项的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被评为优秀结项课题。参与著作《能力本位教育——地方农业院校的探索与实践》的编写。

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作为学院的一份子,始终热心、积极地为广大师生提供服务。在学院工会工作中,按照校工会和学院领导对工会工作的安排,做好工会活动的组织工作。师生参加活动时,主动为他们准备水,帮助他们保管随身携带的物品;主动关心每一位工会会员,详细记录他们的生日,为他们送上生日祝福;疫情期间,多次主动申请到火车站和校门口,为返校学生提供帮助。担任学院第三党支部宣传委员以来,积极配合支部书记工作,主动承担相关资料的撰写工作;认真准备每一次党组织生活会上的发言,仔细聆听支部每一位党员的心声。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王秀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服务广大师生,真诚对待每一个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既是做人做事的原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每个人多做一点,社会就会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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