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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道德模范】家庭美德模范候选人王锦慧事迹材料

王锦慧,女,汉族,山西太谷人,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兼职律师,硕士生导师,山西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王锦慧出生在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从小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学会了本分做人,勤俭克己,用自己的双手来为家庭和社会服务。参加工作20多年,怀着对家庭的深厚感情,积极作家庭美德的践行者,争做一个有孝心、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一、知恩反哺,孝敬老人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在王锦慧家中同样表现得细致入微。孝敬其实并非一定是物质和金钱的给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时时牵挂着父母,陪父母说说话,饭后给父母端杯热茶,阳光灿烂的日子陪父母出门散散心、聊聊天。这几年,王锦慧父母身体不太好,父亲2021年做过一次手术,母亲2022年做过一次手术。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她是学校、家里、医院来回跑。既要到学校上课,也要回家照顾两个孩子,还要到医院和大夫沟通治疗方案、陪着父母做各项检查。王锦慧的父母虽然是普通的工人,但在她眼里,他们是最值得王锦慧尊敬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份敬爱,王锦慧才会在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父母争取更好的生活环境,让他们省心、安心。

二、全心付出,家庭和睦

“家和万事兴”,一个和睦的家庭之所以和谐,总结出一条经验就是“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在生活中,王锦慧和爱人各司其职、勤于沟通、共同分担,在各自的工作定位、事业发展与教养理念等方面达成共识。王锦慧爱人是行政岗位,自己是教师岗位,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与时间要求不一样,直接决定了双方投入家庭的时间、精力悬殊。爱人从事学校行政工作,常常不能准点下班,有突发事情后须在单位应急值守。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爱人在学校封闭数月,家里的一切事务都落在了王锦慧一人身上。为了让爱人安心工作,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把两个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由于二孩家庭事务繁多,她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习以为常”,再到“主动承担”,慢慢地培养起统筹安排事情的意识和有效利用碎片化时间的习惯,以兼顾工作与家庭的需要。“夫妻合心其利断金”,平日里注重与丈夫沟通自己的想法,包括发展的瓶颈等,爱人空闲之余也会积极主动地照顾孩子、分担家务,共同为小家的美好未来努力奋斗。

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孩子最初的言行是从父母那里获得的。因此,王锦慧特别注重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从各个方面给孩子们做一面镜子。平日里,她和爱人都非常重视对孩子们思想品德的培养,在学校,要求孩子们要尊重老师、同学;在家中,要求孩子们要尊重家长;在公共场所,要求孩子们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从小使孩子们树立一种责任感和正义感。经常给孩子们讲一些好人好事,引导孩子们在班级里与同学们好好相处,善于发现他人的优点,让孩子们从小就养成正直友善、勤奋上进的态度,从小事入手教育孩子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俗话说,“数子十过,不如奖子一长”。她对孩子们的教育方法是多给予肯定、赞赏。自觉地树立孩子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不但学习上对孩子们进行鼓励,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也都是这样做的,使孩子们经常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让他们从心底里认为,我能行,我很棒!

四、不忘初心,爱岗敬业

从教20余年,本着“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的原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肯于吃苦,乐于奉献,有着较强的事业心和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在教学中,她认真钻研学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丰富的教学手段,激发学习兴趣,关注生活经验,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另外,作为一名兼职律师,本着“做人要有责任心、仁爱心,做律师要有事业心、公德心”的原则,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个案件。特别是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以和谐稳定作为出发点,化解家庭矛盾为目标,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力争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一个家庭要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作为家庭的女主人尽力坚守对父母、对家人的责任和义务,懂得感恩、懂得报答,学会以真心待人、以挚情爱人,在平凡而又平淡的生活中,去传承孝老爱亲的美德,让孝老爱亲的明灯,能照亮更多的家庭,温暖更多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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