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校组织开展本年度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及往年未结项验收的项目。
二、结项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并附带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与论文全文等)。项目结项验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资助经费项目发表 1 篇及以上论文,且被 SSCI 或CSSCI 收录;
(二)出版 1 部及以上学术专著;
(三)产出高水平的应用性成果,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证明(成果采用部门一般为省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规模化以上大型企业)。
(四)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其他结项形式。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结项材料一式两份与汇总表报送至科研管理部(龙城校区413室/太谷校区103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xausk@126.com
(每人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立项年度+姓名),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马晶 0351-7073254 孟颖超0351-7073255
科研管理部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