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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为确保夏季实验室安全,有效防范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财务资产部计划对各教学院部教学科研实验工作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申请表》,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做好相关移交工作。联系人:赵迎春,0354-6288027。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