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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2〕43号),现启动2025年“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创新意识较强,申报项目时未主持在研国家、省(部)、市(厅、局)和校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当年12月31日未满56周岁,且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正处于相关调查处理阶段的现象。

2. 项目申报人作为主要参加人(项目组前3名)同期参与的校级科研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 项目选题属于基础研究的应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与学术价值,属于应用研究的应有利于引领支撑山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链条推动农业“特”“优”发展以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

4. 本年度仅支持“科技创新提升工程”一般项目,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10万元,按4:3:3的比例分三年下达经费。

5. 项目申报要严格执行《“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6. 项目研究期限为2025年1月—2027年12月。

7. 发表论文至少一篇为G4及以上,论文须在项目执行期内,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山西农业大学。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公开出版的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通讯作者。

8.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要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和特色,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研究内容。

9. 申报书内容是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立项后合同约定指标不得低于申报书指标。

二、申报材料

1. 《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2.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既往(近五年)业绩证明。

4. 应用研究类项目合作协议(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或资金匹配承诺等。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三、申报受理

1.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科研管理部太谷校区104室或龙城校区513室。

2. 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3. 纸质材料受理截至2025年4月8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程慧   张一弓

联系电话:0351-7073025

邮 箱:sxndkybzhb@126.com

科研管理部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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