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山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方式主要分为个人自主申报项目(以下简称“个人制”项目)和“项目制”项目两类。其中,“个人制”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发布“个人制”项目信息如下,“项目制”项目随后再行发布。
(一)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项目具体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二)2025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0时—4月30日14时。项目具体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
其他项目请详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学生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履行申报前审批手续。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其中,教职工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在籍学生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3),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申报。
(二)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自行注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选派办法中的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学校规划合作部,再由规划合作部统一提交至山西省教育厅受理。
四、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按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顺序整理,A4纸正反面打印并整理成册(燕尾夹夹好),纸质版一式两份;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单独的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所在单位+姓名+公派出国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二)附件2和附件3(若有)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2和附件4 word版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五、受理时间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网上申请报名开始日期7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其中:
(一)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3月18日。
(二)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4月17日。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提前阅知拟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满足条件方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不接收图片(或裁剪)打印、缩印及模糊不清的材料。
(三)纸质申请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上传的材料完全一致。材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网上信息与书面信息不一致、仅在申请平台提交但未在项目截止时间前提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申请材料等情况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太谷校区南院15号楼:乔星星 0354-6286609 15303545410
龙城校区715室: 李燕 0351-7073847 15135116583
电子邮箱:sxaufao@163.com
规划合作部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