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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基金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5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内容。

(二)申请人或项目参与人未曾注册ISIS账户信息,请填写《ISIS账号申请信息表》(附件1),各学院/中心/所汇总后于2025118前将电子版统一发至sxaujck@126.com邮箱。

(三)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前,请及时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特别是所在院系所、职称、个人联系方式),填写完整、最新的个人信息。

(四)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五)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六)集中受理期项目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七)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八)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九)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1、2025年3月1日前,申请人对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查漏补缺,各学院/中心/所(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做好申请书第一轮形式审查。

2、2025年3月4日-3月10日,二级单位督促本单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科研部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在ISIS系统在线反馈审查意见,并退回所有在线提交的申请书。

3、2025年3月18日16:00时,基金申报人在线提交最终版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科研部审核无误后提交基金委。

附件:《ISIS账号申请信息表》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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