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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国家与地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衔接,打造支撑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农村部将按照“部省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布局建设一批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现就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最多不超过5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必须依托现有的省重点实验室。

(二)研究方向符合本地区重大需求,对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研究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并在相关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依托单位科研基础扎实,有较完备的科研条件,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2500万元,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能够提供必要的运转经费和后勤保障。

(五)优先支持列入部省共建协议事项或山西省重点谋划支持的实验室。

(六)优先支持开放运行较好且近五年来承担重要科研任务较多、原创性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标志性成果、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促进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省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要求

因限项申报,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于6月10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纸质材料(5份)报送科研管理部平台团队管理科(推荐汇总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我部将及时组织校内评审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李红玉 0354-6288262

龙城校区机关楼413室 李云霞 0351-7639597

联系邮箱:sxndkybptk@126.com

 

科研管理部

2022年6月3日

太原龙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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