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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文件要求,现就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及结题形式

2022年(含)以前到期未结题验收的高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同时提供附件(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PDF版,纸质版简装成册,一式5份。

2、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附件2),认真准备会议PPT。同时提交验收意见(附件3),只提交word版。

3、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统计表只提交excel版。

三、材料报送

2022年4月29日前,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版各相关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sxaujck@126.com邮箱。材料电子版务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验收意见/成果统计表”的形式命名。纸质结题材料待科研部审核后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不按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延期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2、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3、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与项目无关的成果不要在结题报告中罗列。SCI收录的论文需要提供检索报告。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牟春堂 6288262;董海龙 6288383

附件: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验收填报材料

科研管理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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