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以前承担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至申报日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 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
2.院所有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3.已纳入2021-2022年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本次无需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二级单位3月20日前提供项目《项目储备申报表》以及建设所需的自有土地及房屋、配套资金来源、土地使用规划、环评等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证明齐全且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于4月25日前提交由相应资信或资质机构编写、达到相应深度要求的可研报告。
3.科研管理部组织专家于5月13日前按照“初评(考察)—初评意见修改—复评—形成结论性意见”的流程进行评审论证,最终形成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性意见。
4.二级单位将《可研报告》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于5月18日前报送科研管理部,并同步将项目材料上传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学校经公示,于5月中下旬参考专家意见并结合学校建设紧急程度,按序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联系人及方式
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李红玉0354-6288262
龙城校区15号楼406室 柴美清0351-7639597
科研管理部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