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1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和提交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二)纸质材料需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学校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盖章(建议大家放假前填写经费决算表及经费使用说明表并盖财务处及审计处的签章)。
(三)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附件要求:
1.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其余论著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电子版封面;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扫描件;
2.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件;
3.研究成果附件(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电子版。
(四)2015年2月2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并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双面打印)至科技处计划科。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马晶 曹兴凤 霍飞 联系电话:6288259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附件: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
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
科技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