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精神(晋教科函〔2014〕20号),现将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项目申报条件、管理及其他事项,见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封面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三)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四)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8日。
联系人:曹兴凤 马晶 霍飞 电话:6288259
E-mail:sxndkjc@126.com
科 技 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