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管理干部担负着学校各项工作领导、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服务等重要任务,在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维护学校稳定,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了贯彻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围绕学校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形势和根本任务,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提升管理能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增强群众意识、群众观念,抓好干部自身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近日,校党委、校行政颁布了《山西农业大学干部日常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责任,规范行政,从严管理。
《规定》要求干部要将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工作,学校机关职能处室干部、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实行坐班制。“双肩挑”的院长、副院长要坚持到岗,保证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规定》规范了干部请销假制度,对处级干部参加会议由有关部门实行考勤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故旷会者,由党委组织部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按照《规定》,学校专职党政干部每学期只能承担一门本科生的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或辅修课,且每周不超过4个学时。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及团干辅导员一般只能讲授思想政治理论、就业指导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程。
此外,《规定》还就公车私用、擅自离岗、进修出国、安全保密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