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大第五届道德模范申报材料
——职业道德模范参选候选人后勤管理处安智川
安智川,男,58岁,中共党员,任我校后勤管理处技术总工程师,兼任供电中心主任。自我校1998年成立供电中心后,他带领中心全体职工把大局的利益放在首位,为领导出谋划策,共同制定了我校供电中心的改革方案,在人事、分配、管理、运作等一系列机制上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经验,在全省高校走在了前列。他本人也多次受到学校和省有关单位的表彰,先后被授予校“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工会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四次荣获“育人杯”、“职工读书活动积极分子”、“ 优秀共产党员”、省直机关后勤“先进工作者” 省级表彰。
一、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
安智川常说“农大是我家,发展靠大家”,他认为只有学校这个“大家”发展得好、运行得稳,我们各自的“小家”才能得到生存的保证,为农大服务,就是为自己家庭服务。因此他带领干部职工从学习抓起,从自身做起,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把思想道德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方面把爱岗敬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工作考核中去。由于供电工作的特殊性,双休节假日和寒暑假他带头做好义务值班,24小时响应电力故障报修,多年来一直没有间断,从法定工作时间来讲等于每四年多上一年的班,有效地保证了全校的正常供电和用户的故障报修,调动和激发了广大职工为农大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订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人们常说“人管人管一人,制度管人管一片”。1998年随着全国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供电中心工资与学校彻底脱钩,变发工资为赚工资,中心运作实行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为保证正常供电,他将各配电室供电区域分片切块,实行组包区、人包片的管理模式,并配套《区域管理责任书》、《管理考核细则》、《配电室运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中心工作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2010年,后勤集团改为后勤管理处后,他第一时间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对中心财务等进行了移交,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但在日常值班、维修等工作方面毫无降低标准,虽然没有了加班费,但他一如既往地要求职工不打折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
三、求创新,提高服务标准
在供电管理工作中,他注重研究兄弟院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多年来用前瞻的眼光和过硬的技术水平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了扎实的供电保障,在预付费电表、智能控电系统、太阳能灯具、架空线路改造等方面都走在了省内高校的前列。安治川同志积极参考同行经验,先后参与制定了学校的《节约型校园实施方案》、《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实施方案》等,对全校的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了节能改造,在学生公寓采取能源合同管理的办法进行了节能改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顺利完成了教育厅给我校“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
2011年,他成功发明了用于检测低压配电室供电线路绝缘情况的仪器,并成功申请专利。该仪器在供电线路接地时首先报警,通知值班人员线路有接地,值班人员可通过拉路选择确定接地线路,及时进行检查处理,也可将功能开关转换到接地跳闸位置,在接地时先报警延时到设定时间后使开关跳闸,避免事故扩大,减少电能浪费。
四、重业绩,提升服务效能
十几年来,安智川带领供电中心职工,始终把为教学、科研、职工生活供电和维修服务作为第一要务。为保证全校正常用电,对一些计划性或设备出故障后还能维持供电的抢修工作,他们都放在晚上12点以后进行,实行零点作业。为方便老弱病残用户他们定期主动上门服务收取电费。多年来,安智川不知放弃了多少个休息日,哪里有故障需要排除,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在安智川同志担任供电中心主任的近二十里,同期相比为学校节约电费近百万元,校内电损耗由改革前的35%下降为11%,电费回收率达到98%以上,功率因素由原来的0.8提高到0.98以上,十年来获电力部门奖励电费十几万元。后勤管理处在能源管理方面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为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