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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公示

根据省纪委监委、省人社厅《关于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79号)精神和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结果,现将评选条件及我单位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的1个先进集体、1名嘉奖推荐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8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电话:0351-7073295

邮箱:sxndjjwbgs@126.com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嘉奖

评选条件及推荐对象相关情况


一、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2016 年10 月以来,本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荐对象(1个)

纪委综合室。

为校纪委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各类决议、决定和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信访举报受理,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内部监督;负责发文、文字材料起草、印章管理,单位网站和内网管理,文件收取传阅,会议组织等日常事务;负责对外联络、宣传、接待、交流等。核定人员编制4名,现有纪检监察干部4名。近年来,纪委综合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率先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执行,监督体系构建完备;三是校内巡察走在全省高校前列,巡察利剑作用突显;四是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五是推动压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

二、嘉奖

(一)评选条件

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作风务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成效显著。有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甘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未受到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尚未了结的问题线索。

(二)推荐对象(1名)

赵富才,男,1968年7月生,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入党,现任山西农业大学纪委副书记。该同志分管校纪委综合室,兼负责校巡察办工作,2019、2020、2021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2020年度被山西省委组织部评为“担当作为表现突出干部”。工作中坚持“建体系、解难题、开新局”的思路,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拟文,主要是7+4,着力构建全校监督体系。二是办案,主要是5+1,努力减存遏增解难题。三是巡察,组织4轮巡察,监督加压激励加力开新局。


校纪委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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