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组负责人: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号)、《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6〕21号),为了避免和减少大型仪器设备的重复建设和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合理配置资源、推进资源共享。近日山西省科技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查重评议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与奖补经费实施细则(试行)》。现就科技厅两个实施细则面向我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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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