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晋社评字〔2021〕1号)、《山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意见》(晋社奖字〔2021〕1号)、《关于山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初评意见》(晋社评字〔2022〕1号)、《山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及推荐入选指标数量限额等要求,经个人申报、校初评委员会评审,拟推荐8项成果进入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学科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至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异议材料应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有效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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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部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