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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各位教工:

一年一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退补税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目前,我校申报人数为1911人,已申报766人,未申报1145人,汇缴率仅为40%。由于年度汇算清缴属于个人行为,并事关教工的切身利益,请大家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理!(如期不办理者会影响个人信誉)

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收入综合所得(指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实际缴纳过程中的情形十分复杂,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这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款。

二、哪些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二)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下的纳税人除外)。

三、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操作简易流程见附件)。

四、汇算清缴时有疑问怎么办?

(一)关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后台留言咨询。

税务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学校咨询电话:工资收费科王雷0354-6288396,13835487832

请关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了解更多知识!

附件:个人所得税APP汇算清缴操作简易流程.docx

山西农业大学财务资产部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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