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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1号温馨提示

全校(院)各部门、各单位并全体师生员工:

近日,天津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均出现多例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查询系统显示,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为天津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中风险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中新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祝桥镇营前村、周浦镇明天华城小区,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张洋小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和北区街道办事处。同时,近期国内一些省市陆续从进口冷链环境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省外,通过冷链等渠道传入我省的风险明显加大,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当前要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原则,严把“境外输入”“省外输入”“冷链输入”三个关口。按照山西省教育厅风险提醒函(晋教体函〔2020〕5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是要严格落实部门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牢固树立“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属地防控要求,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公共场所定时定点定人消杀消毒通风”“进校门测体温、查身份,外来人员严格登记”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后勤保卫、学生管理等部门要根据疫情变化形势,及时调整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制度,做好消杀器物、药品等各类防控物资的储备和分发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要切实强化对“隔离、核检”等措施的执行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师生外出请销假制度,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属地和学校的防控部署。广大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动态,无特殊情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者,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者,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校外实习规定,不随意离开实习场所。14天内从中高风险来(返)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收治定点医院。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

三是要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后勤保卫部门要严把校园食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规范采购、加工、售卖、储存等环节,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师生员工选购冷链食品时,尽量避免购买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冷链产品,一定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同时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尽可能不要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要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处理食材时,可浸泡搓洗,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制品,防止溅洒污染。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进食时,倡导用公筷、公勺或分餐。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主动提供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四是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师生员工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递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尽量不要带进居住场所,及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广大师生员工务必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进行检查诊治,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外出就医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山西农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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