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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扎实推进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实施

为了迅速推进和扎实开展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的实施工作,1月25日,我校在3号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就我校承担的17项山西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行动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专项安排。校党委书记、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石扬令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科技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相关产业的副院长和各项目首席专家及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宏全主持。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是2009年省政府为了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全省农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扩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覆盖率、到户率和应用率组织实施的。2012年,经我校多方争取,积极协调,共申请获批财政厅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专项经费500万元,对“白灵菇、杏鲍菇等珍稀菇类产业化生产与示范”等17个项目进行资助。

会上,副校长、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宏全围绕项目实施中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整体安排。他指出,在各学院组织下,各项目首席专家要切切实实把成熟的技术和成果推广开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扩大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要吸收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加强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队伍的建设。

科技处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的负责人还介绍了 “关于做好‘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的实施办法”和项目经费安排等具体工作。

校党委书记、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石扬令针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的深入开展和实施提了五点要求:第一,认识要到位。山西省委省政府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对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有着的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我校实现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师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教学改革有着重要而又深远的影响。第二,工作要到位。项目首席专家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建优秀团队,扎实开展工作,驻点进行推广,使示范行动项目的成果看的见、摸得着,确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第三,管理要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对项目的申报、检查、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尤其是在项目经费管理上,要确实把经费用在项目上、用在技术推广上、用在实际工作中。第四,领导要到位。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领导组要下基地进行检查和观摩,各学院党政领导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做的好的学院要鼓励,做的差的项目要淘汰。第五,宣传要到位。各项目、各学院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注重项目的宣传工作,扩大推广示范项目的影响力和受益面。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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