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充分发挥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深厚而持久的文化支撑。学校现面向全校征集廉洁文化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为目标,持续打造“清风晋韵”新时代廉洁文化品牌,推动廉洁文化与艺术创作深度融合,运用微短剧/短视频、文学作品、书画作品、廉政剧(节)目、文创作品五类艺术形式,立体呈现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创新实践和丰硕成果,让新时代廉洁文化更加可感可及、可亲可近。
二、征集时间及要求
(一)征集时间
微短剧/短视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5日止。
文学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5日止。
书画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1日止。
廉政剧(节)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15日止。
文创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5日止。
(二)征集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须从本次征集五大类别中至少择选1个类别报送作品,每个类别上报作品不得超过两项。
三、参考选题
(一)政治思想类:生动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宣传解读其中蕴含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理想信念、纪法意识。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二)正风肃纪反腐类:聚焦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讲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精彩故事,展示正风肃纪反腐特别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纪法教育类:突出重点内容、对象,创新表达形式,具象化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四)廉洁文化类:研究宣传革命文化中蕴含的廉洁理念,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做好文物、文化遗产中廉洁内容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讲好廉洁齐家、从严治家故事,展示家风里的情怀,“小家”里的“大国”,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融入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五)清廉建设类:突出典型培育、示范带动,生动呈现全省各级各部门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助力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方面的新思路、新实践、新探索。
(六)先进人物类:聚焦勤廉并重的先进模范人物、党员、干部、道德模范等;注重展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典型人物;结合迎接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100周年,展现不同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风采。
四、奖项设置
按照类别分别设置优秀作品、入围作品,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予一定鼓励金。设置特殊贡献作品,廉政剧目从近5年来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的优秀作品中遴选,其他类别由相关专家组评审后提报工作专班审核确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2.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或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映等权利。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4.参展单位上报前务必严格把关。作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不得推荐往届参展作品。在其他同类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得投稿。
5.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6.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乔奕宁,0354-6289215 15129185529
驻校纪检监察组 宣传统战部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