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接省农业农村厅通知,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现将储备指南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类型
按照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执行(附件)。
二、储备项目申报程序
储备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归口行政处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的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逐级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储备的项目,应同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取得项目代码。
三、储备项目注意事项
(一)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和储备项目。储备项目要符合本单位配套资金承受能力。
(二)储备项目必须完善落实规划、用地、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前置条件。相关印证材料要作为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
(三)直接投资类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投资补助类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直接投资类项目的可研报告应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202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投资补助类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议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美清
联系电话:0351-7073254
报送地址:龙城校区机关楼413室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