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24年度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注意事项
1.提交的成果一定要参照申报书里阶段性成果内容,不能有缺项。
2.所发论文课题负责人必须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结项材料。
3.结项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4.结项成果内容须真实且不能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二、报送材料要求
结项鉴定审批书3份,成果简介4份,成果封面目录内容清晰复印件4份,结题报告2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龙城校区科研部413室或太谷校区科研部103室。
联系方式:马晶0351-7073254 孟颖超 0351-7073255
科研管理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