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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校各单位:

接省农业农村厅通知,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 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 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现将储备指南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类型

按照《“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相关专项建设规划部署及《2025 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执行。

二、储备项目申报程序

储备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归口行政处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的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待审核)。

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单位报送的储备项目进行审核或评估,通过审核或评估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各级发改部门将从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2025年山西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未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农业项目不得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三、储备项目注意事项

(一)储备项目必须取得项目代码。储备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已取得项目代码的项目,需及时向原项目代码发放单位及时更新项目信息。

(二)我校所属院所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原则上不得储备项目;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储备项目。储备项目要符合本单位配套资金承受能力。

(三)储备项目必须完善落实规划、用地、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前置条件,要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划布局。相关印证材料要作为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

(四)直接投资类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投资补助类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直接投资类项目的可研报告应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202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投资补助类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议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五)项目名称要规范,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上的项目名称、推荐文件中的项目名称、申请项目代码时所用项目名称必须确保一致。统一为:“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可选)+品种类型(可选)+项目类型”例如:**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省**县**(单位)生猪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等。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9月6日前将配套资金承诺函1份、山西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购前论证登记表2份、储备申报表5份,储备项目的可研(实施方案)纸质版7份送至科研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美清

联系电话:0351-7073254

报送地址:龙城校区机关楼413室

 

科研管理部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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