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规划课题(院外)和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
2.2022年之前未结项的社科院(中心)规划课题;
3.2021年和2020年未结项此次仍未结项的,将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课题。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研究报告6份,其中三份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3.发表的文章、内参或被内刊采用等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审验后返回,复印件装订到研究报告之后)。
4.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须提供查重报告一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去除引用文献后的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25%-30%)。
5.课题结项汇总表一份。
上述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提交材料时间
项目结题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4月30日统一报送至龙城校区科研部602室或太谷校区科研部103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sxausk@126.com。
联系方式:马晶0351-7073254 孟颖超 0351-7073255
科研管理部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