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产学研融合推进工程”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3〕3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校级协同创新基地类工程项目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6-2022年度认定的校级协同创新基地。
二、填报要求
1.基地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强化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持续推进科企紧密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
2.填报数据为各基地在2023年期间合作的内容。
3.本次年度考核将作为鉴定校级基地资格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报年度考核材料的,考核结果记为“不合格”。
4.考核评估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学校将撤消相关企业校级基地资格。
5.由于企业运行或取消资质等原因,现已不能持续合作的,请各依托单位以公文形式提交撤消校级协同创新基地申请,待学校评估后发布撤消通知。
6.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校级协同创新基地类工程项目年度考核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管理部平台团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kybptk@126.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红玉0354-6288262 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李云霞0351-7073254 龙城校区科研管理部413室
科研管理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