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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项目简介

创新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实施办法。项目选派工作依托我校获批立项的创新项目执行,项目立项信息如下:

2024年创新项目人员申报受理分两批次进行,项目人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将严格按照创新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和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立项信息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本创新项目录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项目详情参考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二、人员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项目条件

1.应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应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附件2);

3.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在职人员所从事专业)应与获批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

4.各选派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学生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并履行审批手续。其中,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意见栏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4),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申报。申请人需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3和附件4(若有)扫描后,单独整理成一个PDF版文件。

(二)申请人根据选派类别,参照《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列表及说明》(附件5)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无需准备),并按照材料顺序要求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版文件。

(三)请申请人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以上PDF版文件分别上传(请勿压缩打包),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类别”后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现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人员申报信息应与已获批项目立项信息保持一致。如:选派专业大类、申报国别单位、申请选派类别等与立项信息不一致、不符合人选条件等,材料不予通过。

(二)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未按要求整理、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乔星星 0354-6286609 15303545410

规划合作部

2024年1月21日

  • 附件【附件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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