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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相关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请与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基金项目申请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及《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事项说明》(附件1),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内容。

(二)申请人未曾注册ISIS账户信息,填写《ISIS账号申请信息表》(附件2),各学院/中心/所汇总后于2024年1月22日前电子版统一发至sxaujck@126.com邮箱。

(三)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前,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及时更新(特别是所在院系所、职称、个人联系方式)。

(四)2024年度申请政策变化

(1)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2024年可以继续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五)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1)2024年3月1日前,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表(附件3)查漏补缺,各学院/中心/所(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做好申请书第一轮形式审查。

(2)2024年3月4日-3月10日,二级单位督促本单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科研部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在ISIS系统在线反馈审查意见,并退回所有在线提交的申请书。

(3)2024年3月18日16:00时,基金申报人在线提交最终版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科研部审核无误后提交基金委。

二、2023年到期项目结题

(一)经费决算注意事项

(1)经费决算数据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决算时注意应付未付、预付款等都不列入支出范围,做到账表一致。请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校财务资产部完成经费决算。

(2)负责人仔细核对设备费支出情况与“计划书”的经费预算是否相符,如不符,请办理调整审批手续。

(3)负责人持最终系统导出的“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到财务资产部办理签章。

(4)项目结题有关要求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

(二)结题报告提交:

2024年2月20日前结题材料完成网络提交,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提交至科研管理部太谷校区103室。结题报告“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意见”处签章由科研管理部统一办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

牟春堂 董海龙 联系电话:6288262 6288383

科研管理部

2024年1月17日

附件1:2024年度申请事项说明

附件2:ISIS账号申请表

附件3:形式审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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