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新闻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网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公寓是同学们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消防安全的重点场所。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

近期,后勤保卫部将联合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等相关单位对全校公寓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生寝室有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有无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情况,有无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情况,有无电动车电瓶充电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学生公寓内设洗衣机、开水器、售货机、自助打印机等是否正常运行;

二、督促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学生公寓内要严格落实我校公寓管理及消防管理相关管理制度,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公寓楼内坚决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宿充电、携电动自行车电池入宿充电、引飞线至室外充电等行为。

2.公寓楼楼道门厅、盥洗室、卫生间、阳台等区域严禁堆放杂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箱、纸张、塑料瓶等。

3、公寓楼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乱拉电线、使用变频插座、私接电源和更改电源线路等行为。学生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开关、插座需及时报修,由学校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同一电源插座负载过高;严禁使用劣质充电宝、充电宝过度充电的行为,使用的充电宝应具备过充、过放、过压、过流、温度、短路保护等功能,在充电过程中不得将充电宝放置在床铺、书本等易燃物品上长时间无人看管。

4.公寓内电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掉电源,离开宿舍时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断电”。如发现电器出现有冒烟、火花、有焦糊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公寓楼内严禁使用明火或可能产生明火的行为,如严禁使用蜡烛、打火机、酒精炉等可燃器具;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点燃蚊香等;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严禁在宿舍楼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后勤保卫部    

2023年11月17日

太原龙城校区
邮编:03003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1号
太谷校区
邮编:030801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山西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晋ICP备05000473号     晋公网安备1407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