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发〔2023〕26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申报。现将储备指南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类型
根据《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分为:
(一)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三)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四)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储备项目的申报条件、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等参照项目储备指南(附件)执行。
二、储备项目申报程序
储备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归口行政处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的项目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待审核)。
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单位报送的储备项目进行审核或评估,通过审核或评估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各级发改部门将从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2024年山西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未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农业项目不得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三、储备项目注意事项
(一)储备项目必须取得项目代码。储备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已取得项目代码的项目,需及时向原项目代码发放单位及时更新项目信息。
(二)我校所属院所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储备项目;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储备项目。储备项目要符合本单位配套资金承受能力,采取PPP模式建设的项目暂不纳入储备范围。
(三)储备项目必须完善落实规划、用地、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前置条件,要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划布局。相关印证材料要作为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
(四)直接投资类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投资补助类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直接投资类项目的可研报告应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投资补助类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议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五)项目名称要规范,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上的项目名称、推荐文件中的项目名称、申请项目代码时所用项目名称必须确保一致。统一为:“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可选)+品种类型(可选)+项目类型”例如:**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省**县**(单位)生猪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等。
(六)2021年及以前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且未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已被移除出库,需根据最新规划和储备指南的要求,按照程序重新储备。
(七)鼓励2022年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且未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按照最新规划和储备指南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内容,重新储备。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程序对此类项目优先纳入储备库。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将专家评审意见2份、储备项目的可研(实施方案)纸质版7份及配套资金承诺函(配套资金:二级单位承担50%,学校承担50%)送至科研管理部;9月底将储备推荐文件、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研(实施方案)扫描件同步上传到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
五、联系方式
龙城校区东区15号楼406 柴美清 13834217300
科研管理部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