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
2.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值班纪律,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安全巡查,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3.倡导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规定,自觉摒弃陋习,文明、节俭、平安祭扫。
4.各部门、各单位请于4月3日18:00前,将盖章后的清明节值班安排表(包括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带班领导电话)报回党政办公室(0354-6288211,dzbgs@sxau.edu.cn)和后勤保卫部(0354-6289762,sxndbwc08@126.com)。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