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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公派留学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和急需学科,并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计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选派项目安排如下:

(一)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时间:3月10-31日。具体项目选派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

(二)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时间:3月10-31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月10-31日(联培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具体项目选派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三)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4月10-30日。具体项目选派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其他选派项目可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各选派项目专栏。

(二)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各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认真核实,对存在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网上信息与书面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学生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其中,教职工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在籍学生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或教务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3),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申报。附件2、3(若有)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二)纸质申请材料按各项目选派办法中顺序要求正反面打印并整理成册(燕尾夹夹好),一式两份。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填写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受理时间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网上申请报名开始日期7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有特殊要求,以具体项目通知为准。其中:

(一)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3月17日。

(二)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3月17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月17日(联培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

(三)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4月17日。

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须提前阅知拟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满足条件方可申报。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在外期间及回国后的监督和考核管理,被录取留学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及我校有关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及时联系办理出国手续,保证按时派出,自觉接受我校指导和管理,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确保留学效益。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录取人员不予派出。

、联系方式

太谷校区南院15号楼: 乔星星 0354-6286609 15303545410

龙城校区715室: 李 燕 0351-7073847 15135116583

电子邮箱:sxaufao@163.com

规划合作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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