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新闻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网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名额总计120项左右,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等奖。为保障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各等级的奖项有空缺。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奖)的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将由省教育厅和山西大学分别择优推荐参评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部奖)。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申报者请点击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及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2023年1月29日中午12点前,各单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报奖数量”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sxndmj@sxau.edu.cn。电子版提交材料如下:

1.PDF格式的《申报评审表》,以“姓名+申报评审表”命名;

2.PDF格式的申报成果,以“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3.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学校对通过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公示的申报材料,不能提交参加评奖。

(二)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2023年2月3日上午10:30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太谷校区科研部103室。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马晶 电话:0351-7073254 13834513255

E-mail:sxndmj@sxau.edu.cn

科研管理部

2023年1月3日


太原龙城校区
邮编:03003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1号
太谷校区
邮编:030801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山西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晋ICP备05000473号     晋公网安备14072602000114号